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救助对象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钦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救助对象安置办法》 .pdf
(转自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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