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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邓秋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承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机制”建议的承办情况
2019年10月,钦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钦州市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和总工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各县(区)也出台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城镇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支出型低收入对象、困难职工等各类城镇困难群体基本保障问题。
二、关于“摸清底数,夯实脱困解困基层基础”建议的承办情况
钦州市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难职工等救助对象为主的城镇困难群众15840人,通过常态化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六保障”以及“两覆盖”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筑牢基本生活保障线,实现应兜尽兜。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严格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城镇困难群众的识别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镇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纳入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范围。全市识别认定城镇困难群众1584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801人,城市特困对象1570人,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33人,低收入对象137人,困难职工1199人,全面兜住兜牢兜准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稳步提高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孤儿救助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2020年起,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0元;全市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90元;城镇居民低收入认定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30元;2021年起,散居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22元,机构供养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2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80元。2023年1-8月累计发放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城镇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5078.73万元,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筑牢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应救尽救。对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参保资助,属特困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全额补助;属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定额补助。截至2023年8月,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已资助人数169012人,其中城乡特困人员已资助21752人,孤儿已资助58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70人,城乡低保对象135401人,城乡低保边缘对象334人。持续开展城镇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全市共为城镇困难妇女开展“两癌”免费筛查233人次。
三是做细做实教育救助,实现应补尽补。认真落实城镇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子女应助尽助。2023年春季学期我市资助城镇困难学生共1664人次,资助资金156.66万元。其中免除119名城镇困难学生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资金12.65万元;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5.75万元,资助城镇困难学生711人;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城镇困难学生361人,资助资金62.38万元;免除361名城镇困难学生高中学杂费资助资金29.28万元;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城镇困难学生112人,资助资金16.6万元。
四是大力改善住房条件,实现应保尽保。对无房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城镇特困人员,引导到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集中供养1780人。截至2023年8月底,落实脱困解困政策住房实物保障共2438户,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家庭为278户,城镇孤儿家庭6户,城镇低收入家庭2154户。发放租赁补贴1958户,其中城镇低保对象为17户。
五是精准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应扶尽扶。我市各级人社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拓宽城镇困难群众就业渠道,线上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加以推广,线下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92场。截至2023年8月底,安置就业困难城镇公益性岗位994人,发放岗位补贴1444.64万元,社保补贴796.82万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05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19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60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89.2%、93.3%,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6%以内。
六是有效实施社会保险,实现应缴尽缴。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助企惠民政策,为企业稳岗扩就业、保障失业人员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落实社会保险帮扶政策,确保缴费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推动全市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人员等五类困难群体100%享受政府代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确保困难群体生活待遇。
七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和实施,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或经救助帮扶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较好的化解了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3358人次493万元。
八是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实现应帮尽帮。充分发挥工会桥梁作用,深化“制度保障”工作主线,精准施策。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在档困难职工164户,718人,其中深度困难84户,374人,相对困难80户,344人。全年发放困难职工生活救助资金175.05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1.49万元,共发放资金186.54万元。
三、关于“建立协同机制,畅通帮扶渠道”建议的承办情况
一是合力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2022年3月,自治区民政厅、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困难职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全区建立困难职工一门受理工作机制,依托乡镇现有民政服务窗口,在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时,将困难职工信息推送到工会,再由工会进行建档帮扶。工会在开展困难职工建档帮扶时,同步推送困难职工信息到民政,帮助困难职工申请民政局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23年8月,市总工会、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社保局、残联联合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指导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是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一单制”直接结算。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医保部门与民政部门破除信息壁垒,利用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识别救助对象身份,实现城镇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一单制”直接结算,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对象无需等待审批、无需垫付资金,有效避免“救助不及时和应救有遗漏”问题,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利用“慧眼防贫”广西医保防贫监测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实施参保对比核查、特殊人员动态追踪、参保率定期通报、半月一调度等多种机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对比和信息交互,精准定位未参保、断保人员,每月精准推送未参保、断保人员名单到各县(区),由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对“断保”名单精准上门动员和引导缴费,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联动机制。将学生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民政、乡村振兴、总工会、残联等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每学期开学后,钦州市各县区、各学校在广西精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筛查,核实上学期受助学生本学期在校就读情况和入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落实动态调整受助学生,跟踪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和烈士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受助情况,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无遗漏、无错误、不重复,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
四是加强就业帮扶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获取用人单位登记信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登记。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及企业年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劳动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每年3月至4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企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督促企业履行用工主体责任。
四、关于“注重监管前移,加大社会保障费收费力度”建议的承办情况
一是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2014年10月,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全部建立,主要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随着全民参保计划的持续实施,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4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2.2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6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93万人,较“十四五”初期分别增长41.53%、24.80%、9.65%、44.27%、58.41%。
二是全面推动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2022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聚焦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和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全面压实基层政府扩面征缴工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协同,集中开展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强化宣传发动,大力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及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将更多的人纳入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截至2023年7月,快递、外卖配送、卡车等新业态参保单位207家,参加养老保险1920人,失业保险1920人,工伤保险2579人。
五、关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扩容扩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议的承办情况
钦州市各级工会积极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强化措施,创新方法,采取以党带工,党工联建,党政工企多方联动等方式,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私营企业建会入会工作。坚持建会入会与维权服务一体推进、以服务促建会,聚焦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时因势创新服务机制模式,更好维护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深入开展基层工会巩固提升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入会集中行动,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工会组织2515个,覆盖单位法人数8072个,工会会员21.63万人,其中上半年新建基层工会78家,涵盖单位152个,新发展工会会员5778人,有效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从而提高帮扶救助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努力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建好用好“司机之家”“工会爱心驿站”“小哥食堂”等服务阵地,不断增加服务职工项目和内容的供给。2023年调整专项资金28万元建设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司机之家,目前已投入使用。全市共建设44家工会爱心驿站,为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了取暖纳凉、免费饮水、读书看报、手机充电、餐食加热的场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共打造26家“小哥食堂”,户外工作者仅需凭工作证或工作服等就可到“小哥食堂”供餐点享受折扣优惠、优质安全放心的餐品和服务。同时,“小哥食堂”还跟进配套了充电设备、无线网络、饮水机及应急药品箱等,让“小哥”们在享受用餐的同时免费享用上网、充电、加热水等“一站式”歇息服务,赢得广泛好评。
六、关于“延伸宣传触角,增强政策解读实效”建议的承办情况
一是积极整合资源宣传好民政政策。市民政局每年通过合作协议、座谈协商等方式,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和研究策划,构建协调合作宣传格局。目前,已形成《钦州日报》、钦州广播电视台等市本级宣传阵地巩固,《广西日报》《中国社会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强化,钦州新闻网、钦州民政网、钦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常态宣传的局面。充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网眼看钦州”等部门宣传载体,解读重要政策,引导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联动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资源力量,集中开展政策宣传,为群众解难答惑。2022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23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15.85万份。
二是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市总工会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媒体和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工会服务站点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困难职工的帮扶政策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给更多的职工获得帮助提供渠道。印制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宣传折页,在各级工会、民政受理窗口广泛开展宣传,将政策宣传延伸到县区甚至乡镇,覆盖更多困难职工群众。结合困难职工调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每年面向职工会员开展一次以上困难职工的摸底排查,每半年开展在档困难职工入户核查,在排查、核查的同时开展广大职工的帮扶政策宣传,帮助困难职工对救助对象、申请渠道、帮扶条件等帮扶政策进行了解,以便及时获得相应帮助。
三是强化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市教育局每年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印制《学生资助政策项目申请指南》20多万份,免费发放给全市高中学校在校生、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初中九年级在校生,学校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同时学生也把资助政策带回家,让家长也能及时了解相关的资助政策。印制发放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1200多套,在全市各行政村按每村一套进行粘贴;给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印制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4万多册,确保人手一册,让学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组织开展进校访师生、进村访群众、进户访家长的“三进三访”活动和资助政策下乡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常态化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七、关于“发挥社会力量,助力帮扶救助”建议的承办情况
市民政局积极引导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助力帮扶助困。一是链接公益慈善资金,助力救助帮扶。通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发挥市慈善总会、市初心公益协会等公益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培育打造涉及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慈善服务品牌,不断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二是依托镇(街道)社工站和慈善服务站,落实基层救助帮扶服务。各镇(街道)社工站以“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为服务对象,推动“五社四站一中心”融合发展,通过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切实改善社会救助对象、留守老人和困境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2023年以来,链接各慈善组织、镇(街道)慈善服务站30余万元物资,帮扶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全市67个镇(街道)社工站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帮扶服务,累计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30多个,服务困难群众超过13.2万人次。
感谢您对我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3891395 13737778037
联系人:张丽清
附件: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3159号提案办理答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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