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便民服务 > 养老服务

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全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4-10-07 17:00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决策部署,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钦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送积分、打折扣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       

  3.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预付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       

  5.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6.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举报对象       

  存在举报范围内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三、举报方式       

  1.中央政法委已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群众可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智能化举报平台链接(http://jyzd.12337.gov.cn/#/)、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识别下方二维码等方式,登录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反映问题。     

  

   2.钦州市民政局开设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举报、咨询受理电话:0777-3891205;电子邮箱:qzmzflk@163.com

  四、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提高举报平台的运行效率,同一线索不得重复提交举报。

      3.钦州市民政局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