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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养老护理员和评估员队伍培养,引导广大护理员和评估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和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钦州市民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员业务培训。现就钦州市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员业务培训项目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员业务培训项目。
(二)项目培训对象
1.养老护理员。一般应为养老机构或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从事或即将从事老年人护理的人员,参训人数44名。
2.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高中(含)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经过培训能够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的方法和要求,参训人数47名。
(三)项目培训时间
1.养老护理员培训
时间:具体时间由承接方与采购方商定。
课程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理论、照料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等相关课程。
2.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员培训
时间:具体时间由承接方与采购方商定。
课程内容: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指标和分级标准、评估细则解读、评估管理办法、评估经验分享、电子评估系统操作等相关课程。
二、服务内容
(一)培训前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课程、培训专家和学员名单、学员食宿、准备培训所需物资、培训资料、培训手册、做好会场布置及会议后勤保障等会务工作。
(二)承办单位的培训效果要达到学员合格率90%以上,学员结业发证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结束后,承办单位及时向市民政局上交培训项目档案一份,具体包括:学员报到表、学员花名册、学员考勤表、培训日程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考试成绩单、培训班的培训照片、培训总结、教材样本等。
三、项目经费
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9.7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一)项目签订合同后拨付第一笔项目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8800.00元)。
(二)项目结束后,根据项目服务内容拨付第二笔项目款,培训效果达到学员合格率90%以上、学员结业发证率达到90%以上拨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伍万捌仟贰佰元整(¥58200.00元),学员合格率在80%--89%的拨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8500.00元)。
(三)每次付款前,承接方均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结算时间以财政部门拨付时间为准。
五、项目承接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在广西区内行政审批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健全队伍和较好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六、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17日- 23日(5个工作日),逾期拒收。
(二)地点:钦州市民政局9楼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工作人员信息、机构特色亮点(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等一式5份。
七、采购确定
经评审磋商,初步确定项目购买机构。市民政局组成项目采购小组分别对申报机构按评分标准打分,按最高分确定项目承接
机构,经研究审核后,市民政局公布项目承接机构。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方名称:钦州市民政局;地址:钦州市金华路6号;联系人及电话:黄媚,0777-3892553。
(二)监督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7-289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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