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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历来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我国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更完善的法治护航。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将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近期,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凌国江对新修改的慈善法进行了解读。
记者:慈善法修改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凌国江:修改慈善法,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二是依宪治国,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和原则的有力举措,通过更好地推动宪法实施,确保相关制度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三是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发展,慈善法修改旨在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的法治化发展,通过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强化领导监督、增设慈善应急专章以及规范个人求助等措施,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四是赋予慈善事业新内涵和新使命,修改后的慈善法将“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作为立法指导思想,赋予慈善事业新的功能和内涵,使其成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五是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修改后的慈善法更好地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记者:慈善法修改有什么亮点?
凌国江:慈善法修改的亮点体现在三个维度的统一与结合上。一是一以贯之与与时俱进相统一。慈善法修改既坚持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一贯的重视和支持,又根据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特别是新冠疫情中的实践经验,对法律制度进行了适时调整和完善。二是促进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新法既强化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如优化慈善组织运行、激发慈善活动热情,又严格了监管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旨在提升慈善行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三是填补弱项与鼓励探索相协调。此次修改是对现行慈善法的部分修正、在全面梳理法律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填补弱项与鼓励探索相协调,既注重“补白”,也适当“留白”。针对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如个人求助规范;同时,针对尚需探索的领域如遗嘱慈善信托等留足探索空间,灵活适应未来变化。
记者:慈善法修改有哪些重要调整?
凌国江:新修改的慈善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调整和完善,有五大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政府及其部门责任的强化。新法规定,各级政府必须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套制定政策与措施,这一变化意味着慈善事业将获得更系统全面的政策扶持,既提升整体效能,又为慈善组织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看点二:慈善组织认定程序的优化。新法降低了公开募捐资格的门槛,并简化了慈善组织的认定程序,这将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增加慈善领域的活力和创新。对于新兴的慈善组织,尤其是小型活动和草根组织,这一改变将大大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和门槛。
看点三:领导监督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新法强调慈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要求政府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这一点对于确保慈善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法还提出建立慈善组织信用记录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慈善组织的监管。
看点四:应急慈善专章的增设。新法专门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设立了专章,这不仅体现了慈善法对于当前社会需求的快速响应,也为慈善组织在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看点五:个人求助活动的规范化。针对网络求助活动的增多,新法对个人求助活动进行了规范,要求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明确了网络服务平台的责任,这将有效遏制虚假求助信息,保护捐赠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慈善法?
凌国江:“徒法不足以自行”,新修改的慈善法的落实关键是要认真开展宣传普及,推动有效实施。
一是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通过组织专题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新修改的慈善法,特别是结合钦州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面临挑战,进行针对性解读,确保法规精神在地方层面得到精准把握和有效贯彻。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积极面向全市慈善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慈善法培训和宣讲,提升社会各界对慈善法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创新慈善法宣传方式,如举办慈善公益集市等,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结合钦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慈善事业发展现状,争取建立健全与新修改慈善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为钦州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争取出台相关税收减免、表彰奖励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以引导激励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三是推动慈善事业融合发展。积极搭建慈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慈善组织、企业、社会人士等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链接工商联、统战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的慈善资源,积极筹募慈善项目资金,推动慈善项目与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打造一批具有钦州特色的慈善品牌,做到慈善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
四是强化慈善监管。突出依法依规、阳光慈善要求,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落实全程闭环监管,在筹款捐赠上做到依法依规、在救助上做到公平公正、在监管上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每一笔捐赠物尽其用、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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