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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从严从紧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民函〔2022〕232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236号》精神,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和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4个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服务。
二、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遗体告别、祭扫服务。2022年生态安葬公益活动延期举办。
三、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正常开展,但要严格控制人数。到殡葬服务机构办理丧事人数控制在 1~2 名以内,并须持连日来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措施。
以上暂停服务事项的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公告。敬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钦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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