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根据《钦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2021年第1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就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抓好整改。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民政局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动市民政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钦州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19年至2020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市民政局印发《钦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县(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在开展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二、对照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专项补助资金未支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相关问题的县区民政局已经将低保和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费用及时支出,已完成整改。
2.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的相关县区民政局已从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中调整资金归还超范围使用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已完成整改。
(二)民政业务管理方面问题
1.关于“动态管理执行不到位,定期核查要求落实不严”问题
开展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对各镇(街道)低保和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加大动态管理,按要求对在享对象每年开展1—2次动态入户调查,并健全入户档案。涉及的县区民政局已完成整改。
2.关于“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
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入户调查,涉及的县区民政局已完成整改。
3.关于“低保对象信息档案不完善”问题
要求每一户都要入户调查,同时城乡低保家庭的填写《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核查表》、城乡特困对象的填写《特困人员动态管理核查表》并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涉及的县区民政局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将按《钦州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19年至2020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抓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做到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
(一)继续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违规发放的低保、特困等资金没能及时追回和不愿意退款的继续加大催款力度。
(二)加强相关预算资金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认真履行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杜绝违反规定支出、扩大支出行为,确保各项民政资安全正确使用。
(三)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加强对在享救助对象的动态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钦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动态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强化督导问效,成立监督检查组,每季度定期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救助审核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情况和县(区)民政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适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强化日常检查与培训。定期不定期地到各县区进行督查和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对民政业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钦州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