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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并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建设,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有关求助线索。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协助做好需要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现有内设部门有五个,分别是综合部、督导协调部、权益保障部、热线接听室、司法社工办公室。功能室6个,分别是护理站、会议室、宣泄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文体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钦州市民政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31万元,同比增长184.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3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51.40万元,增长184.16%,主要原因是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新增3名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支出总计79.31万元,同比增长184.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0.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性支出、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福利费、在职定额公用经费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等。同比增加27.07万元,增长113.55%,主要原因是: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新增3名在编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103.87%,主要原因是: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新增3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03万元,增长89.43%,主要原因是: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新增3名在编人员,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4.其他支出(229类)20.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具体用于购买配备设施设备。同比增加20.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的装修工程成本、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5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40.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性支出、工会经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福利费、在职定额公用经费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等。
4.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托养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00万元,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3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被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3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4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0.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其中,产出数量: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1个,实际达成预期指标;产出质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项目进展效果明显,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时效指标: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成本指标:不超过当年预算安排数,实际达成预期指标;社会效益:对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明显,社会更加关注、关爱未成年人,实际达成预期指标;可持续影响: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实际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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