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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牵头
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市辖区主城区范围的街路巷等名称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7)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工作,协办涉外送养登记。
(11)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钦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办通〔2024〕93号)通知,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共设6个科室,8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科,另设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4年钦州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钦州市民政局(本级)、钦州市社会救助中心(钦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钦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钦州市殡葬管理处、钦州市儿童福利院(钦州市孤儿服务中心)、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22.59万元,同比下降1.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56.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98.98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已竣工,项目收入减少。
2.事业收入21.1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2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利彩票自助销售机代销费收入。
3.其他收入22.9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下降41.60%,主要原因是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21.5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2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6522.59万元,同比下降1.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3.89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补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补贴经费、新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启动经费、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非公有企业(或社会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补贴、自治区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市级两新组织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增加5.01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新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549.01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养护楼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划拨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市儿童福利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设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项目等。同比减少537.40万元,下降13.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同比减少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养护楼支出和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3.9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老龄工作经费(差旅费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奖励性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的支出。同比增加6.24万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213类)4.28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和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同比减少0.97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79.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即职工上一年度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6.其他支出(229类)2763.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项目、市精神卫生福利医院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和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等)、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销售费支出(彩票销售厅购置经费、福利彩票销售业务经费和日常销售经费等)和其他支出(儿童福利院捐赠收入的支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支出)。同比增加417.98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项目、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经费项目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37.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37.7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余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11.41万元、市儿童福利院收到的捐赠收入7.80万元以及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彩票自助销售机销售资金18.75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47万元,项目支出2511.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补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补贴经费、新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启动经费、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费、非公有企业(或社会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补贴、自治区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市级两新组织工作经费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3.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1.21万元,主要用于: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公务交通补贴、在职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1.7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划拨款、办公大楼外墙改造项目、2024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经费和民政管理事务费(办公设备维修费、办公用品费、电费、固定电话费、征订书报费用、法律顾问费、节日慰问活动经费、电梯维保费、会议费和租车费等)。
5.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考取社会工作证书奖励)和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支出。
6.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经费(主要是差旅费)支出。
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0.50万元,主要用于: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东盟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工作经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等)、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社会救助核查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钦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养护卫保中心项目电梯设备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支出等。
8.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福利费、退休费和医疗补助。
9.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福利费、退休费和医疗补助。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07.66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及寄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儿童食堂开支和儿童门诊医疗费等。
13.殡葬(项)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主要用于:市殡葬管理处的办公设备购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福利支出、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支出等。
1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913.60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的工资福利支出、安装空调、电梯年检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耗材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设项目和儿童就医交通费等。
15.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49.53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的建设支出。
16.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是救济费),含年满18周岁儿童安置补贴支出和未成年人保护经费支出。
1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维修费、电费、设备维修(护)费、办公用品费、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的差旅费、安保服务费、救助物品费、受助人员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和护工费等支出。
18.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敬老月”百岁老人慰问金、板报横幅制作费和老龄工作差旅费等支出。
1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8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给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和工作补助经费。
24.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2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53万元。
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3.93万元,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支出、彩票促销活动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
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54.6万元,主要用于是: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钦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钦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钦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奖代补经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项目、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经费项目、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配备设施设备项目、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基础道路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钦州市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等。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90万元,支出决算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1.0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0%,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7.04%。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市救助管理站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部门总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因严格管理车辆日常使用,部门总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减少。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救助管理站日常救助巡街活动增加,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车辆日常使用,严格审批车辆维修保养等,按预算批复数使用公务车辆运行费用,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减少。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5%,同比下降31.55%。主要用于接待来钦州市开展公务活动的相关单位人员。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8个批次、共计18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8个批次、18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故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故2024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9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费等其他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1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民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372.99万元,执行数3808.53万元。自评得分为93.50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认真落实评价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按评价要求和项目特点选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有关数据资料比较完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79个,项目支出总额3808.53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623.9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9.8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5.15%;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8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2%;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7%;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81.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7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如何设置的问题,指标值设置过高目标难实现;设置过低起不到考核激励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款项目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2.22万元,执行数为662.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征地任务数2个,实际完成2个;质量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征地任务量,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时效指标:年内完成征地任务,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成本指标:征地成本不超过预算安排数,实际达成预期指标;社会效益:市级一老一小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实际达成预期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实际达成90%以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9.53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6.5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钦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成两栋养护楼、一栋养护卫保中心及配套设施,已完成室内、室外装修。其中,数量指标:已完成建设2栋养护楼、1栋养护卫保中心;质量指标:达到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工程进度已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成本指标:项目建设成本不超过合同金额,达成成本指标目标;社会效益指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实现稳步提升;可持续影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可持续影响。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民政局(汇总)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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