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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并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建设,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有关求助线索。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协助做好需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现有内设部门五个,分别是综合部、督导协调部、权益保障部、热线接听室、司法社工办公室。功能室6个,分别是护理站、会议室、宣泄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文体室。
第二部分: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0.76万元,支出总预算80.7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8.33万元,增长90.34%,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3名在编人员。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0.76万元,同比增加38.33万元,增长90.3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76万元,同比增加38.33万元,增长90.34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6%,同比增加39.83万元,增长99.75%;项目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60%。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9%,同比增加32.02万元,增长86.4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3%,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98.71%。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同比增加4.01万元,增长130.1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6%,同比增加39.83万元,增长99.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3%,同比增加34.77万元,增长99.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同比增加5.06万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同比减少1.5 万元,下降6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6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9.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运行经费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4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金7.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9.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用于上级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来钦指导、交流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10.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5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50%,分散采购预算0.1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本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万元,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项目1万元。该项目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强化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增强儿童保护服务能力。指导、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有效推进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关爱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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