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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 (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
(2)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组织和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镇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工作,协办涉外送养登记。
(12)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县(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钦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办通〔2019〕213号),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共设6个科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促进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另设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钦州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钦州市民政局(本级),钦州市社会救助中心(钦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钦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钦州市儿童福利院(钦州市孤儿服务中心),钦州市殡葬管理处,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钦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95.53万元,同比增加978.31万元,增长17.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9.4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33.65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需要等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6.5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收入。同比增加1135.43万元,增长96.96%,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类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3.其他收入39.3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35.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同比减少426.08万元,下降99.94%,主要原因是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历年彩票往来结余款,不属于财政结转结余,做账务处理调整到非财政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6595.28万元,同比增加978.06万元,增长17.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组织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底新增招录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86.4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同比增加190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支出和临时救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57.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22.02万元,增长61.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底新增招录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5.2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和市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经费(乡村振兴)同比增加2.39万元,增长83.57%,主要原因是增加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培训费、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81.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59万元,增长29.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底新增招录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 .其他支出(类)2345.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等。同比增加1174.69万元,增长100.30%,主要原因是新增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达标创优活动项目、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暨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项目、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第三方评估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购买服务项目、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配备设施设备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项目等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58万元,项目支出3020.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18.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行政运行415.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5.社会组织管理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7.0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福利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儿童福利支出1279.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儿童福利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
12.老年福利支出20.4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民政项目资金(含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建设等)项目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13.殡葬支出46.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61.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养老服务支出1172.99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的支出。
16.临时救助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年满18周岁儿童安置补贴支出。
1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46.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回家的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等)。
18.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1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9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给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其他农林水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23.住房公积金支出81.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1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50万元,其中:
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82.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彩票促销活动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
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养老技能大赛项目、智慧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钦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达标创优活动项目、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暨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项目、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升级改造项目、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项目、钦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购买服务项目、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配备设施设备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22年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项目(社会救助数字化动态管理系统)、钦州市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等。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67万元,支出决算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9%;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7.82万元,增长68.6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70.2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70.2%。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公车用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用。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车辆日常使用,严格审批车辆维修保养等,按预算批复数使用公务车辆运行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市救助站日常救助巡街活动增加,故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4%,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60.91%。主要用于接待来钦州开展公务活动的相关单位人员。据统计,2023年公务接待共43批次(个)、共计268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个)、26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个)、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迎接上级检查等工作有所增加,故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8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1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大楼外墙维修改造费用和宣传服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2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4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6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473.09万元。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1473.09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5.13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认真落实评价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按评价要求和项目特点选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有关数据资料比较完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6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5.38%;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62%;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如何设置的问题,指标值设置过高目标难实现;设置过低起不到考核激励作用。下一步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预算★专项-儿童生活护理康复教育医疗等经费
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9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年初预算数为463万,执行数为46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聘用员工年度目标86人实际完成88人,质量指标聘用员工年度考核通过率≥95%实际完成100%,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按月及时发放达成预期指标,成本指标人员经费成本控制有效性总体成本支出在预算内,社会效益儿童生活自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康复儿童满意度≥90%实际完成95%。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2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民政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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