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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
(2)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和报批。组织和指导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镇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工作,协办涉外送养登记。
(12)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县(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钦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办通〔2019〕213号),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共设6个科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慈善促进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另设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只有钦州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58.51万元,同比增加1392.90万元,增长48.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6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19.28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需要,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8.84万元,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的收入。同比增加1173.62万元,增长153.37%,主要原因是新增儿童福利康复特教中心项目,钦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等。
3.其他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无增减。
4.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支出总计4258.51万元,同比增加1392.90万元,增长48.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组织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书记工作补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53.4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支出和临时救助支出。同比增加195.87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增加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9.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9.29万元,增长9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基数变动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8.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3.48万元,增长9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基数变动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5.其他支出(类)1938.84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1173.62万元,增长153.37%,主要原因是新增儿童福利康复特教中心项目支出和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按原计划实施完成,故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按原计划实施完成,故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87万元,项目支出1890.8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款)18.52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贴经费、两新组织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补贴和市级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补贴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0.3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专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款)128.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工作经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服务项目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局本级办公室)的支出。
4.行政运行支出26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组织管理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资金和市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44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社会救助工作以奖代补资金支出、婚俗改革试点、婚姻登记业务咨询支出等。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2.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儿童福利支出517.59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康复特教中心项目支出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支出。
12.老年福利支出20.4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项目资金(含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建设等)支出。
13.养老服务支出1172.99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给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公积金支出2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8.84万元,其中: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93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童福利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养老技能大赛项目、智慧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钦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达标创优活动项目、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暨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项目、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升级改造项目、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项目、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项目、钦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购买服务项目、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配备设施设备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22年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项目、2022年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项目(社会救助数字化动态管理系统)、钦州市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和钦州市天使护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等。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20万元,支出决算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74万元,增长21.4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预算支出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19.5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19.50%。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公车用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用。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取严格管理车辆日常维修审批等措施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车辆维修次数增加,故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9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28.21%。主要用于接待来钦州开展公务活动的相关单位人员。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1批次(个)、共计83人次。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个)、83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个)、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业务需要来调研和迎接检查活动增加,故2023年公务接待业务量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6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76万元,增长18.58%。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及开展业务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3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387.4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12%。从评价情况来看,认真落实评价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按评价要求和项目特点选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有关数据资料比较完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3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3.94%;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6%;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如何设置。指标值设置过高目标难实现;设置过低起不到考核激励作用。下一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中心项目
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2.0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627万,执行数为129.79万元,完成预算的20.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康复特教中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竣工,2023年主要支出项目监理费、供水加压设备款、生活水表安装工程款、工程款、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款、工程检测费、监理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2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钦州市民政局(本级)决算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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