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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
2.落实市委、市政府交给的社会救助任务;
3.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符合救助条件规定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钦州市救助管理站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站内设有救助接待大厅、受助人员居住区、受助人员餐厅、心理咨询室及救助人员体育锻炼活动场所等,能完全符合救助管理工作基本功能设施的需求。
2.人员构成情况
市编委核定我站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编内实有在职人数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为钦州市民政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4.83万元,同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4.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救助流浪乞讨业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 444.83 万元,同比增加20.07万元,增长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23.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93万元,增长3.9%。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6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基数正常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8.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50.59%,主要原因是基数正常调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4万元,项目支出246.0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146.8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行政单位离退休10.77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8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0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246.09万元,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支出。
6. 行政单位医疗5.19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的医疗费用。
7. 公务员医疗补助3.68万元,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的医疗费用。
3.住房公积金12.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0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金、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8.7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工会经费、手续费、办公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万元,支出决算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4.95万元,增长49.8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同比增加4.33万元,增长102.1%。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同比增加4.33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救助业务减少,车辆用油、维修相应减少,2023年业务量较上年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年初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期间救助业务减少,车辆用油、维修相应减少2023年业务量较上年增加。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80.77%。主要用于同级对口单位业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5个批次、共计12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5个批次、12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实际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比上年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24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及业务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救助管理站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55.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9.46%。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8.04分,评级为一等,执行数为72.39万元,完成预算的80.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流浪乞讨人员跨省救助量≥1个已完成预期指标,跨省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率≥90%已完成预期指标,资金按时发放及时率≥95%已完成预期指标,资金支出成本在预算资金范围内已达成预期指标,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已完成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已完成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已完成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0%已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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