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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销售原则,负责在钦州市内发行销售国家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金,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钦州市民政局的下属机构,是自收自支的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现有4个刮刮乐即开型彩票销售片区。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刮刮乐管理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实有在职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人。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实有退休 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8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6.93%,主要原因是彩票销售额增加,彩票代销费增加。2024年支出总预算38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6.93 %,主要原因是加大彩票宣传力度,租赁人流密集的场地进行彩票销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80万元,同比增加102.5万元,增长36.9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下降100%。
政府性基金拨款320万元,同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58.02%。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下降10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0万元,同比增加60万元,增长10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彩票刮刮乐自助终端机收入以及商铺出租,非税收入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64%,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30%;项目支出285.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36%,同比增加94.42万元,增长49.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2类,其中:
(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预算支出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21%,同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58.02%。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9%,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2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64%,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3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14%,同比增加7.2万元,增长9.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3%,同比增加2.45万元,增长23.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83%,同比增加1.43万元,增长62.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36%,同比增加94.42万元,增长49.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96%,同比增加24.5万元,增长44.9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9.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17%,同比增加60.37万元,增长46.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4%,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3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0.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3%,同比增加8.05万元,增长365.91 %。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0万元,基本支出97.45万元,项目支出222.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5万元,项目支出222.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务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 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比上年预算 1.5万元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13.33%。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3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3.33 %。主要用于:各地市之间学习交流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28万元,同比减少1.12万元,下降80%,其中:集中采购0.2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2万元,下降8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2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本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中心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本中心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预算资金282.5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经费133.5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日常运行、彩票宣传、销售等支出,扩大彩票宣传力度,让彩民了解到彩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增加彩票销售额,筹集彩票公益金,发展福利事业。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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