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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下达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下达我市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合计793.9万元,其中:《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钦市财社〔2022〕194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755.9万元;《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3〕60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8万元。
中央资金下达文件中,对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793.9万元的支出方向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情况如下:安排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380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8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70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28.9万元、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示范点35万元,以上合计793.9万元。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情况
单位:万元
|
地区 |
资金安排情况 | |||||
|
合计 |
老年人 福利类 |
残疾人福利类 |
儿童 福利类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示范点 | |
|
合计 |
793.9 |
380 |
180 |
170 |
28.9 |
35 |
|
钦州市本级 |
218.9 |
10 |
180 |
25 |
28.9 |
|
|
钦南区 |
61 |
140 |
12 |
28.9 |
||
|
钦北区 |
117 |
91 |
29 |
|||
|
浦北县 |
158 |
90 |
38 |
35 | ||
|
灵山县 |
201 |
104 |
66 |
|||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2)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
(3)完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配套设施建设,为低保、特困、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4)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减轻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改善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条件,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幸福感。
(5)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及镇(街道)社工站督导评估相关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6)支持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2023年度,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设置绩效目标共20个,其中包括:产出数量指标9个、产出质量指标4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满意度指标2个、具体如下表2所示。
表2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960户 |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05个 | |||
|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完善消防设备数量 |
≥1个 | |||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 |
≥1个 | |||
|
乡村振兴衔接示范点建设 |
≥1个 | |||
|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
≥97人 | |||
|
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前期准备项目 |
≥2个 | |||
|
集中照护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 |
≥50人 |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 |
≥1个 | |||
|
质量指标 |
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
|
孤儿助学金按时拨付率(%) |
≥90% | |||
|
儿童福利机构消防验收合格率 |
100% | |||
|
产出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
|
时效指标 |
收到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 |
1个月内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儿童保障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
|
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 |
进一步提高 | |||
|
民政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指标 |
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90% | |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
≥90% |
(二)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下达我市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合计4218万元,其中:《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钦市财社〔2022〕195号)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4218万元。
自治区资金下达文件中,对2023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4218万元的支出方向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分解如下:因素法分配2023年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60万元、其他因素安排资金586万元、即开型彩票公益金407万元、项目法分配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680万元、其他社会福利事业类项目1085万元,以上合计4218万元。具体分配如下表3所示。
表3 2023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养老服务因素法分配资金 |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因素法分配资金 |
即开型彩票公益金 |
养老服务项目法分配资金 |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法分配资金 |
|
合计 |
4218 |
460 |
586 |
407 |
1680 |
1085 |
|
钦州市本级 |
1207 |
25 |
148 |
407 |
627 | |
|
钦南区 |
144 |
79 |
65 |
|||
|
钦北区 |
785 |
82 |
103 |
600 |
||
|
浦北县 |
240 |
124 |
116 |
|||
|
灵山县 |
1842 |
150 |
154 |
1080 |
458 |
2.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1)支持市、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建设和维修改造。
(2)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打造一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3)加大民政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项目研制和标准宣贯。
(4)支持开展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开展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5)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鼓励节地生态安葬,激励支持殡葬改革。
(6)推进万人以上易地扶贫安置点镇(街道)社工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和社区慈善服务站项目建设。
(7)支持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维修改造。
(8)重点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在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设置绩效目标共32个,其中包括:产出数量指标9个、产出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3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8个、可持续影响指标8个、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如下表4所示。
表4 2023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表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目标数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个数 |
≥3个 |
|
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服务示范建设 |
≥3个 | |||
|
新建儿童(未保)福利设施项目数 |
≥2个 | |||
|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1个 | |||
|
对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个数 |
≥1个 | |||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2900户 | |||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 |
≥3个 | |||
|
获得补助的从业人员数 |
≥8个 | |||
|
获得补助的养老服务机构数 |
≥15人 | |||
|
产出质量 |
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
|
产出成本 |
项目建设成本 |
≤合同金额 | ||
|
设备购置成本 |
≤政府采购标准 | |||
|
其他项目成本 |
≤预算金额 | |||
|
产出时效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 ||
|
支出进度情况 |
2023年末支出进度≥8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
|
增加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稳步提高 | |||
|
民政标准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
|
提高儿童保障水平 |
稳步提高 | |||
|
殡葬服务能力 |
进一步提高 | |||
|
提升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能力 |
持续促进 | |||
|
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
稳步提高 | |||
|
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
持续促进 | |||
|
可持续影响 |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
不断提升 | ||
|
改善城乡社区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
不断提高 | |||
|
以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
不断提升 | |||
|
促进儿童服务能力 |
持续提高 | |||
|
绿色文明环保殡葬理念接受程度 |
不断提升 | |||
|
发挥基层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 |
不断提高 | |||
|
改善民政服务对象生活条件 |
不断提高 | |||
|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不断提升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和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市资金合计793.9万元,实际资金到位793.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300.47万元,执行率为37.85%。
2023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市资金合计4218万元,实际资金到位421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910.19万元,执行率为21.58%。
资金整体执行率偏低,原因如下: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采购时间较晚,导致资金难以支付。二是部分项目未能在当年如期正常开展。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期间资金拨付不及时。四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部分资金将于2024年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公共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精神,对彩票公益金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项目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在细化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并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范畴,不断加强公益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监控评估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年度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960户”,实际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2900户,已完成指标。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1个”,实际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3个,已完成指标。③“乡村振兴街接示范点建设≥1”,实际完成了乡村振兴街接示范点建设项目3个,已完成指标。④“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97人”,实际享受孤儿助学人数132人,已完成指标。⑤“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前期准备项目≥2”,实际完成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选址意见书等3个项目,已完成指标。⑥“集中照护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50”,实际完成50人,已完成指标。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1个”,实际完成指标1个,已和第三方社工机构签订钦州市“彩虹心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项目并开展工作,已完成指标。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105个”,实际享受孤儿助学人数132个,已完成指标。 ⑨“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完善消防设备数量”,实际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完善消防设备数量1个,已完成指标。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①“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
格率100%”,实际已完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已完成指标。②“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100%”,实际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已完成指标。③“孤儿助学资金按时拨付≥90%”,及时拨付孤儿助学金,已完成指标。④“儿童福利机构消防验收合格率100%”,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完毕,待下一步组织验收。
3.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不超过定额标准”,成本支出不超过预算安排数,已完成指标。
4.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收到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1个月内”,我市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及时按文件资金分类要求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在1个月内由财政部门发文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县(区),已完成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民政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已完成各项指标。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90”“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0%”,已完成各项指标。
(四)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①“建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个数≥3个”,实际建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个数3个,已完成指标。②“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服务示范建设≥3个”,实际完成了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服务示范建设项目7个,已完成指标。③“新建儿童(未保)福利设施项目数≥2个”,实际新建儿童(未保)福利设施项目数2个,已完成指标。④“对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个数≥1个”,实际已竣工结算1个,已完成指标。⑤“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实际完成指标3个,分别是龙门港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尖山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水东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已完成指标。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2900户”,实际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2900户,已完成指标。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3个”,实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3个,已完成指标。⑧“获得补助的养老服务机构数≥8个”,实际获得补助的养老服务机构数8个,已完成指标。⑨“获得补助的从业人员数≥15人”,实际获得补助的从业人员数大于15人,已完成指标。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已完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已完成指标。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2023年末支出进度≥80%”,已完成指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项目建设成本≤合同金额”“设备购置成本≤政府采购标准”“其他项目成本
≤预算金额”,已完成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增加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高”“民政标准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提高儿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殡葬服务能力、生态安葬进一步提高”“提升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能力持续促进”“提高保障服务能力稳步提高”“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基本民政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持续促进”,已完成各项指标。
6.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改善社区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基础不断提高”“以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升”“促进儿童服务能力持续提高”“绿色文明环保殡葬理念接受程度不断提升”“发挥基层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改善民政服务对象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已完成各项指标。
7.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设置指标值为“服务对象满意度≥90%”,已完成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规范项目立项、可研、
规划、用地等相关前期工作,规范和强化项目审批程序。二是健全项目跟踪监控机制。健全完善项目过程跟踪监控机制,加大项目过程跟踪监管力度,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项目高效运行。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用款计划审批,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一是跨年度项目不仅要设置总的绩效目标,也要分阶段设置年度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精准度和契合度。二是年初指标值设置应结合行业标准、近年平均值、当年度工作目标等方面综合分析,避免出现指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目前,已按照绩效自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相关领域业务开展模式进行整改,力争管理效率进一步改善、项目绩效进一步提高。此外,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将履行公开审批手续,通过钦州市民政局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自评结论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3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钦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钦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县(区)民政局 |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93.9 |
300.47 |
37.85%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93.9 |
300.47 |
37.85% | ||||||
|
自治区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要求,做好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 |
无 |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转来中央下达资金文件后,将资金分配文件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在30日内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县(区)。 |
无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
无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
1.2023年,我市重点加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
|
2.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
2.2023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132人,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32人,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提高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完善,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完善消防设备数量1个。 | ||||||||
|
3.完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配套设施建设,为低保、特困、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
3.钦州市精神卫生福利医院已完成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方案等。 | ||||||||
|
4.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减轻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改善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条件,提升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幸福感。 |
4.2023年,已完成为50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照护服务。 | ||||||||
|
5.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及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评估相关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5.在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精选社会工作、社会学等专业学生组建了870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队,组织2次以上业务培训,中小学结对学生开展每月一次的书信交流志愿服务,让中小学生通过书信倾诉并舒缓情绪压力等。进校开展5场次以上宣讲活动。 | ||||||||
|
6.支持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
6.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示范点建设项目完成3个,进一步提高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960户 |
2900户 |
无 |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05个 |
132人 |
无 | ||||||
|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完善消防设备数量 |
≥1个 |
1个 |
无 | ||||||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 |
≥1个 |
3个 |
无 | ||||||
|
乡村振兴衔接示范点建设 |
≥1个 |
3个 |
无 | ||||||
|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
≥97个 |
132人 |
无 | ||||||
|
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前期准备项目 |
≥2个 |
3人 |
无 | ||||||
|
集中照护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 |
≥50人 |
50人 |
无 |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 |
≥1个 |
1个 |
无 | ||||||
|
质量指标 |
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 |
无 |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 |
无 | ||||||
|
孤儿助学金按时拨付率(%) |
≥90% |
0.9 |
无 | ||||||
|
儿童福利机构消防验收合格率 |
100% |
1 |
无 | ||||||
|
产出成本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无 | |||||
|
时效指标 |
收到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 |
1个月内 |
1个月内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儿童保障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进一步提高 |
无 | ||||
|
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 |
进一步提高 |
进一步提高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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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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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90% |
≥90%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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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
≥90% |
≥90% |
无 | ||||||
附件2
2023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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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自治区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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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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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钦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市(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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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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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218 |
910.19 |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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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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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
4218 |
910.19 |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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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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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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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要求,做好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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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后,将资金分配文件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在30日内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各县(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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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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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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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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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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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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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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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服务项目:支持城乡老年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建设、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夯实城乡养老服务基础,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
1.2023年,我市重点加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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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加强乡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帮助基层社区搭建慈善志愿服务供需服务平台,组织动员基层社会力量和慈善志愿服务资源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培育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
2.2023年,我市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服务示范建设项目完成7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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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扩大民政标准化工作影响力,加大标准贯彻实施力度,打牢标准化建设基础。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设施,更好服务保障民政对象。 |
3.不断提升民政标准化建设,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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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提高儿童关爱服务能力。 |
4.2023年,新建儿童(未保)福利设施项目数2个,进一步提高儿童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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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殡葬服务和治理能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
5.购置了5辆遗体收殓车、2台火化炉、75门冷藏柜,提高殡葬服务和治理能力,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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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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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数量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个数 |
≥3个 |
3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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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服务示范建设 |
≥3个 |
7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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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儿童(未保)福利设施项目数 |
≥2个 |
2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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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1个 |
3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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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个数 |
≥1个 |
1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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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2900户 |
2900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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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 |
≥3个 |
3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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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补助的从业人员数 |
≥8个 |
8个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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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补助的养老服务机构数 |
≥15人 |
15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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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质量 |
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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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成本 |
项目建设成本 |
≤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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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购置成本 |
≤政府采购标准 |
≤政府采购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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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项目成本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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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时效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
无 |
|||||||
|
支出进度情况 |
2023年末支出进度≥80% |
2023年末支出进度≥8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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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无 |
||||||
|
增加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无 |
||||||||
|
民政标准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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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儿童保障水平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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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服务能力,生态安葬 |
进一步提高 |
进一步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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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能力 |
持续促进 |
持续促进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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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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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
持续促进 |
持续促进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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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 |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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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城乡社区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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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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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儿童服务能力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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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文明环保殡葬理念接受程度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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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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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民政服务对象生活条件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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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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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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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