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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2-19 16:05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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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组织: 

为谋划好2019年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钦州市、县(区)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以下统称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钦州市、县(区)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优先考虑取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和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有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申报前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较短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年年检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再受理申报情形: 1.逾期未参加年检或者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未按要求落实2018年市财政或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任务的; 4.不承诺按规定严格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或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5.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三、申报范围及资金额度 

(一)以农三留守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女)、困境儿童、孤寡老人、民工子女等困困境群体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开展的养老服务、医疗救助、贫困救助、社区服务、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项目。 

(二)开展的党建示范引领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或党旗领航行业发展或参与脱贫攻坚等项目。 

(三)原则上分2-5万元或6-10万元两个层次预算项目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2019年钦州市社会组织申报市财政资金或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意向表 

(二)2018年12月底财务状况说明(说明账户现有资金等情况); 

(三)专职人员花名册、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请于20181229日前向钦州市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市民政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可行性强、受益面广、效果大的项目供决策参考。 

(三)商定。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经费预算情况,按有关规定确定支持项目,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请按时将项目申报有关资料一式一份盖公章后报送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请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尤其是做好入驻孵化社会组织和市级涉及老年人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777-3810585、3891260;联系人:江开深18607778185、丁攀15007771309;电子邮箱:qzsfhjd@163.com 

  

附件:《2019年钦州市社会组织申报市财政资金或即开型 

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意向表 

  

  

                                              钦州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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