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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市民政局坚持将民政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民政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权力监督,提升民政服务效能。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市民政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均按照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合同签订把关,对重大决策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降低决策风险。二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事项清单、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促进行政权力透明化、规范化。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高效便民服务,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老年人福利补贴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等业务全程网办。推广“八桂有约”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面推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和节假日延伸服务,特殊节假日“不打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民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三)严格公正执法,维护民政管理秩序。一是推进社会组织三级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对未按规定参检、长期不开展活动、负责人失联的社会组织进行立案并给予警告或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全市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共74家。其中,立案并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共61家;立案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共3家;引导注销社会组织共2家;激活整改社会组织共8家,优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力度,全年移交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共4条,劝散非法社会组织4家。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年度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位一体监管方式,完成全市779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参检率达91.81%,排名全区第二位。三是加大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力度。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规范养老机构和殡葬企业收费和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垄断行业经营的霸王条款和行为,维护重点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履行普法责任,增强法治宣传质效。将普法工作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要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通过民政信息网络平台、各类民政宣传展板、信息公开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养老诈骗防范知识、社会救助政策、《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积极参与钦州市2025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有奖问答、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有效提高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普法知晓率。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法治建设工作探索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手段不够创新,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法律专业人才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需引进和培养更多专业人才以更好地维护民政领域的法治秩序。
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二是法治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还需不断完善;三是执法力量和资源相对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跟踪督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着力开展规范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全体党员法治学习重点课程,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二是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壮大民政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加大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继续采取多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通过拉挂法律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宣传、丰富法治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增强普法效果,提高群众对民政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为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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