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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拟开展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采购,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二、实施地点
钦南区沙埠镇、钦北区长滩镇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四、服务内容
(一)每个服务点开展重点服务对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走访关爱服务,服务期内不少于480人次,形成关爱走访记录。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生活状况、心理健康、受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或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形,应及时向村(社区)儿童主任报告,如发现儿童存在被侵害(或可能发生被侵害)的现象,应根据《钦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采取强制报告措施。相关的走访服务记录(含家庭走访记录、个案服务记录、活动服务记录等)要完整,且要留档备存。
(二)针对每个服务点的困境儿童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每个服务点开展定期入户走访关爱服务不少于600人次,针对有个性化需求(注重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方面)的困境儿童开展个案服务。每个服务点开展个案服务不少于16个,完成相应的个案服务记录,服务记录要完整,且要留档备存。
(三)强化家庭(家长)监护责任,促进亲子互动,开展关爱保护、家庭教育讲座(培训)、亲子活动等主题活动每个服务点开展以促进亲子互动、亲子教育等为主题的小组服务6个(含6个)以上,总共不少于24节,每小组参与儿童数不少于7人,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68人次。
(四)以常规服务为抓手,强化儿童互助支持系统。每个服务点每周开放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6个小时,邀请志愿者或专业老师,为儿童开展书法、绘画、手工、音乐等儿童喜爱的兴趣辅导服务、课业辅导服务或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服务总人次不少于960人次。
(五)强化家庭(家长)监护责任,促进亲子互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家庭教育讲座(培训)、亲子活动等主题活动每个服务点不少于12场次,服务总人次不少于360人次。
(六)以“流动服务站”的形式,每月在居民聚集较多的时间点和地点,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家志愿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现场同时通过展板、宣传单页等形式,每个服务点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八防”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活动,活动不少于6场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根据活动的需求,印刷宣传单页不少于5000份。
(七)链接社会组织、爱心团体、爱心人士以及党政机关资源,争取物资、资金、技术服务等支持,为社区儿童、家庭开展服务,其中专家志愿者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不少于20人次。每个服务点全覆盖入户慰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链接爱心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源为每个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价值不少于100元的慰问品,提供入户慰问照片存档。爱心团体企业提供物质支持折合现金2万元以上。
(八)承接市民政局、市妇联交办其他活动。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七、项目要求
(一)项目一经购买,服务方应承担项目产生的培训费、材料印制费、宣传费、人力成本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项目服务要求费用。
(二)项目所需印制的宣传单、横幅、展板等宣传材料应报经市民政局审核。除上级统一要求外,所印制资料涉及标明主办单位的应明确标明钦州市民政局、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三)服务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采购方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方按要求做好项目中期考核评估和期满结项验收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归钦州市民政局档案保存。
(四)服务方承接项目后,提交的调研报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信息、实施方案等必须经市民政局、市妇联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或对外发布。
八、项目承接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九、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8日(7个工作日),逾期拒收。
(二)地点:钦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9楼)。
(三)递交资料清单(以下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
1.机构简介(500字以内)。
2.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合并装订成册并密封。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
5.信用记录截图、工作人员信息。
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以上文件合并装订成册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6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字迹清楚并加盖公章,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及电话:李璐茜 0777-3891392
附件: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评分标准
钦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评分标准
一、评定原则
(一)评委构成: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评审小组由钦州市民政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评定依据:2025年钦州市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评审小组成员表决通过计分标准,对参赛报名机构的项目方案、机构人员资质、特色亮点、机构资质、项目报价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定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计分办法
(一)项目方案……………………………………24分
评委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评估服务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思路、各阶段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督导、培训、评估等方面内容)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6.1-24分):项目思路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清晰准确,可行性强,进度设计安排合理,优于采购项目要求。
二档(8.1-16分):项目思路基本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较合理完整、清晰、准确,可行性较强,进度设计安排较合理,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0-8分):项目思路不够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简单,进度设计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圆满完成任务,总体方案一般。
(二)机构人员资质………………………………26分
1.人员配备(18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2.1-18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雄厚,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要求,操作性强。
二档(6.1-12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强,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0-6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一般,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但不够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2.人员配备方案中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的,每个人得1分,有社会工作师的,每个人得2分,最高8分。
(三)特色亮点………………………………………24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特色亮点、增加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6.1-24分):优于项目需求,清晰详细、周到,总体好。
二档(8.1-16分):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0-8分):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四)机构资质………………………………………16分
1.无不良信用记录(得7分)。
2.机构两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9分),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6.1-9分):经验优于项目需求,总体好。
二档(3.1-6分):经验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0-3分):经验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五)项目报价………………………………………10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项目报价进行打分,对各报名机构项目报价按从低到高排序,排序第一(即项目报价最低)得10分,其余根据排序依次递减2分,直至为0。
综合得分=1+2+3+4+5,取平均分。
三、项目承接单位推荐原则
(一)项目采购小组应当推荐平均分排名第一的报名单位为项目承接单位候选人。
(二)排名第一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承接项目,项目采购小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机构为项目承接单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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