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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4〕859号)以及《钦州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钦民函〔2025〕45号)要求,经向社会发布报名公告、商业银行自主报名、相关部门综合研究,现将第一批可承接本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公布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分行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特此公告。
钦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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