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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对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4161号提案的答复

2024-10-18 16:00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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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钦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管局钦州监管分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破解资金投入不足困局的承办情况

(一)政策机制体系化。一是加大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先后出台了《钦州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钦州市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等养老服务领域政策性文件,推动相关部门在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同时,保障与养老机构有关的财税优惠、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水电气及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标准收费等政策支持。钦州市加大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每年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的60%以上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养老、高龄补贴等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事业资金需求。二是助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履行在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的单位职责,制定《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钦州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施方案》《钦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钦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多项养老服务领域相关的规划及方案,提出将养老等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筹规划等措施,引领钦州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三是强化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支持。四是强化金融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钦州市多形式推动政银企融资对接,进一步拓宽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项目与银行等有关机构对接渠道。市民政局联合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金融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文件,给予发展大健康养老产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机构项目建设等健康养老服务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此外,20236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钦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钦州银行业保险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企业重要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丰富面向小微企业员工的团体人身保险。

(二)资金筹措多元化。一是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紧盯国家、自治区等上级补助资金动向,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00万元、福彩公益金4500多万元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为灵山县武利镇养老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康养服务中心等8个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总投资3.43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39亿元。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事业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局2023年统筹财政资金8126.83万元、2024年统筹财政资金6570.79万元支持钦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主要用于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街道(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敬老院维修升级改造(含消防安全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钦州市成功入选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城市,获得中央和自治区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资金3158万元,全面推进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从有到优,助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服务运营市场化。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市场化运营初显成效。一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兜底。2019年以来,全市设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实现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将全市60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半失能、全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通过市场化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不断满足老年人康复理疗、助餐服务、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居家养老多元需求。二是全方位健全社区居家养老供给体系。以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家庭为重点,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并配备智能化设备,实现老年人的智能化居家安全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钦情养老”探访关爱行动,为特困、留守、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精神慰藉、权益保障等服务,累计提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万人次,开展社区关爱活动100多场次。三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改革。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放开市场、探索改革、试点推动、医养结合、厅市合作等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钦州市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聚焦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统筹规划县域养老设施布局,建成5“1+N+N”农村养老服务联合体,促成医疗机构公办、社会资本民办、公建民营、社会组织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二、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的承办情况

(一)多措并举激发人才促活力。一是搭建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育灵山县博鸿颐养院获评自治区级养老护理院实训基地,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梯队式培养培训机制,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二是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岗位津贴政策,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出台《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钦州市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大我市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能人才力度,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2023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60人,其中老人照料50人、养老护理员410人,通过技能竞赛壮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

(二)突出职业技能强素质。一是实施“头雁”培训计划。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竞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共计26名选手报名参赛,选树3名全市养老护理员优秀代表,激发养老护理员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照护能力和技能水平。二是搭建技能比武擂台。2021年起,市民政局持续精心开展专项培训,做到学有方向、学有内容、学有动力、学有所得。连续四年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围绕提升养老护理员基础照护、康复服务能力,采取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比赛的方式,市、县、乡养老机构三级联动,对全市养老机构的护理员进行全覆盖式培训,进一步提高护理员的照护服务水平。此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坚持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和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全区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把养老服务类工种作为比赛项目,以赛促训。三是夯实“本土”人才培养基础。通过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培育一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才队伍。目前全市培养本土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护理员489人,选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金牌护理员10余名,带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发展,逐步形成本地特色居家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化操作流程,创新服务内容,推动实现养老服务从“有保障”到“有质量”。灵山县博鸿颐养院获评广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关于共同协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承办情况

(一)健全养老服务指导机制。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深化改革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国家、自治区、市先后制定了相关养老服务指导标准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如:国家层面出台了《养老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养老院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市出台了《钦州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钦州市养老机构撤“许可”、改“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和制度,为推动钦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打造“养老+智慧”服务模式。市民政局在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依托智能发展养老服务,为困难失能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连接设备以及紧急呼叫设备、智能腕表、智能监控、智能烟感器等守护设备,实现紧急救助、家属智能照护,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强化信息系统实时监测,通过金民工程系统对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前后比对效果、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确保服务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并得到群众认可。

(三)强化“审管联动+全链条”监管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钦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钦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综合督查。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规范执法监管。市民政局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做到严监管、促提升,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收费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日常走访检查、年检抽查、自查自纠等方式,持续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及时清理不合理收费、纠正违规收费,营造良好养老服务氛围,从严登记审核审查和备案管理,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推动监管常态化、协同化、精准化、全程化,全力保证养老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安全。三是实行以奖代补促提质。为规范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营和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市民政局印发《2024年钦州市乡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钦州市加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将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纳入市民政局重点工作推进,引入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围绕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开展乡镇养老机构、全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以评促优,激励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当典型、做示范、树标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激发养老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

(四)多方联动参与为老服务。一是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关爱志愿服务。市民政局引导市微爱志愿者协会、市微灯公益协会等积极开展“关爱夕阳红老人”“黄手环行动”“邻里互助”等老年人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心关爱、精神慰藉等形式多样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二是推动社会组织打造高标准示范性养老服务。引导市红枫叶养老服务中心、市金太阳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四级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打造“党建医联体”、“医养结合”等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品牌,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让广大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三是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慈善资源辐射作用,通过慈善组织会员单位、合作单位等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推介慈善项目、服务弱势群体,努力搭建全市慈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灵山县建立志愿服务体系,引导社工、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助老敬老等关爱服务。

四、关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的承办情况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扩面。一是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宣传。近年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开展 “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上门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利用关注度较高的钦州360、钦州人社、钦州社保等地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在人流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以群众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努力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二是高位推动社会养老保险落实落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高位推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年初及时出台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目标,切实压紧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同时把责任压实到镇(街道)一级,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我市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群全覆盖”。截至20245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人数达22.4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0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1.14万人,较“十四五”初分别增长49.03 %、14.98%、11.65%,更多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

(二)加大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行为惩处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为准则,以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为目标,以数据稽核为手段,构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一是建立社保基金管理常态化检查机制。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不断规范业务经办管理。二是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配合劳动监察、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托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活动,积极开展违规多领社保待遇整改追退工作,经多渠道追退仍拒绝退回的,依法依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四是严格落实业务经办系统权限范围授权坚决杜绝一人多岗、一人多权、一人通办现象。2023年以来,共处理社保投诉31起,累计监控、核查全市疑点数据2183条,追回违规多领社保待遇49.35万元。

(三)健全多元供给特困老人救助机制。一是扎实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模式优化升级,有效解决困难边缘家庭实际困难,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二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市民政局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养老兜底保障功能,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政策。其中: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为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给予基本养老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主要为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补贴;高龄津贴按照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浦北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20元)。强化对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让失能老年人“喘息”照护服务更有温度,有效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健康发展。

(四)多维度全方位推进养老金融发展。2024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钦州监管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指导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全面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以高质量养老金融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一是加快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积极推动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业务。截至20245月,辖区保险机构实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219.43万元,累计为33家企业2225名职工提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服务;辖区银行机构累计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1.12万个,账户余额为283.57万元,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二是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2024年以来,指导辖区银行机构围绕老年人群体疗养、颐养需求,加大对护理院、疗养院等疗养、颐养机构医疗设备更新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养老产业水平,截至20245月末,累计发放贷款828万元,有力支持3家疗养机构医疗设备更新。三是指导推出税优护理保险。20245月,太平人寿钦州中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结合服务定位和钦州人口年龄层次分布情况,针对人口老龄化和保障失能群体推出太平惠鑫保护理险,该产品利用税收优惠为投保人节税省税,同时在设计特色方面为被保险人提供一次性护理保险金及最长可达36个月的护理保险金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功能。自产品正式上线至今,太平惠鑫保护理险保费收入已达4.8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聚焦发展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做好民生实事,会同财政、金融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实见效,真正做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完善政策配套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争取财政部门在继续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等资金方面,支持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养老服务兜底功能。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补贴的精准度,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以奖代补促发展的作用,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持续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优质供给。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民生保障建设,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可及、贴心暖心。四是不断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监管,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研判,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效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凝聚人才动能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以赛促学促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开展市第十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整体服务质量和技能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向自治区职改办等部门反映和跟进,建议制定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和办法,在职称申报及评审时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职称评定晋升问题。二是以训强质助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养老机构护理员、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训,打牢职业培训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护理人员专业技能逐步提升。三是加强“三个联动”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各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长期合作的人才交流互派机制。加强“校企联动”,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社会工作以及老年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加强“政策联动”,持续落实落细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社会工作人才激励等方面政策支持,激发养老服务人才市场活力。

(三)多维度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一是深化改革,着力拓宽养老金融市场增量。金融监管部门指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支持养老理财养老存款等产品创新、发展老年人专属金融产品,服务养老保障三大支柱建设,不仅要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金融需求,还要协助广大中青年在未老阶段,通过养老金融及早做好备老储备。二是监管引领,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专业能力。从优化信贷政策、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外部宣传等方面多管齐下,强化监管引导,优化信贷政策,指导辖区银行机构在遵循市场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考察养老机构信用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优质养老机构提贷款支持。指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常态化开展养老金融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培养群众养老储备意识,提升对养老金融的认知度、参与度。三是狠抓落实,做实“养老金融”大文章。用好用足监管工具箱,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激励机制,强化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机构,在监管评价、机构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量化评估督办,建立并持续完善养老金融信息和数据统计制度,强化养老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及时对市场进行纠偏,调整优化监管政策。四是着力拓宽养老金融市场增量。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快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支持养老理财养老存款等产品创新、发展老年人专属金融产品,服务养老保障三大支柱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金融需求的同时,动员广大中青年在未老阶段,通过养老金融及早做好备老储备。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钦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承办人及电话:李璐茜  1730777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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