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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政局关于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09 15:38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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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黄祥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北环大桥更名为敏昌大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更名审批权限和程序

《钦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公园、名胜古迹、游览地、纪念地和具有地名意义的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其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向市、县区地名主管部门申报,经市、县区地名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批。《钦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市民政局是全市地名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区民政局是同级政府的地名管理部门。市、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北环大桥更名为敏昌大桥,按更名的程序,我局严格按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向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交更名申请征求意见,并视情况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召开建议交办会落实、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面商等有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局分管领导、科室业务同志认真研究建议办理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工作,深入研究建议办理方案和措施。20211231日邀请相关建议委员和会办单位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研究建议办理工作。

(二)开展实地调研。我局邀请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到北环大桥开展实地勘察调研,掌握了解北环大桥的基本情况和附近周边群众的意愿,为推进更名工作夯实群众基础。

(三)召开调研座谈会。北环大桥更名为敏昌大桥,听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会议决定全市地名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制定北环大桥更名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视情况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办理结果。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124日在《钦州日报》刊登北环大桥更名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北环大桥更名方案。从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来看,意见较集中的是将北环大桥更名为敏昌大桥202234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于202237日批复同意将北环大桥更名为敏昌大桥。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地名文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深入寻找挖掘钦州优秀地名故事选送《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争取钦州特色地名文化能上央视、进节目,并在平台上展演、宣传和推介。

二是依托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加快推进钦州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地名信息的需求,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贯彻实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钦州市民政局

                                                    202262

(承办人及电话:李炜霞  3233880  1730777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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