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海娇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议的承办情况
您们提出的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建议很好。为切实维护好困境儿童的各项权益,自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工作相关人员及社工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摸排困境儿童,掌握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健康、监护照料等情况,并及时建立台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力求实现精准帮扶。目前,全市困境儿童6.35万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55人,残疾儿童6335人,纳入低保未成年人54139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527人。全市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806人,登记在册留守儿童2.86万人。市教育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各级各类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
二、关于“汇总困境儿童的类别及典型案例”建议的承办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困境儿童类别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二是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三是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民政部门选优配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人才队伍,充实基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量,重点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关注。2021年,全市设立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29个、“护蕾工作基地”1个;配齐镇(街道)儿童督导员76人、村(居)儿童主任1300多人,实现镇村儿童工作人员全覆盖。日常民政部门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等定期入户走访排查,将困境儿童分类别建立台账信息,及时录入、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对于困境儿童中的特殊案例,及时开展关爱救助,综合施策帮扶,建立定期回访跟踪机制,切实兜住困境儿童救助帮扶底线,解决困境儿童就学、生活、监护等困难,充分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三、关于“根据类别开展关爱救助行动”建议的承办情况
(一)为经济困难类未成年人提供多方位关爱救助
1.民政部门全面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一是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741.11万元,累计保障26598人次。二是持续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1022元,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水平。三是将特困未成年人纳入救助范围,截至2021年12月底,纳入低保的未成年人54781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549人。
2.卫健部门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一是实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联合印发《钦州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钦卫计委发〔2017〕19号),政策对象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解决困境儿童就诊负担。二是开展“暖心行动”,助力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卫生健康委多次开展送义诊送温暖活动,了解和掌握特殊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开展“暖心行动”,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及健康检查服务,并送上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2021年1月26-29日,共慰问走访困境儿童364户,解决问题130个,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供给8万元。
3.强化教育保障,保障困境儿童有所学。一是教育部门开展学前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21年,共发放13927.7995万元,救助人数共260068人次。其中,2021年共资助脱贫户子女等幼儿免保教费共14253人次,补助资金1354.912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共补助学生240733人次,补助资金12339.6025万元;共有5082人次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233.2845万元。二是精心发动“春蕾计划”项目募捐,用心用力用情开展困境女童纾困工作。市妇联精心发动“99公益日春蕾一起捐”募捐活动,用心用力用情开展脱贫户、低保户等困境女童助学工作,为我市困境女童争取社会关爱,让每一个女孩都不因贫困而失学。9月期间,“春蕾计划”共组建111个募捐团队,捐款参与者23434人次,筹募捐款32.8万元,儿基金会1:1配捐后,我市捐款金额合计达到65.6万元。三是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促进乡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财政局2021年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安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59万元,支持推进全市59所乡村学校25个中央项目乡村少年宫和34个市级乡村少年宫运转,有效弥补农村教育发展中资源不足,活动不多,兴趣不广的短板,使少年宫成为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文体活动平台和社会实践基地。
(二)为家庭环境恶劣类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帮扶
1.设立救助场所,为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监护。全市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个,充分发挥社会职能,为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提供临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教育援助等。同时压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困境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2.链接资源,可为困境儿童提供社会实践活动机会。市残联可为困境儿童提供走进残疾儿童康复课堂的机会,在认知、试听、口肌、生活自理等课程上对残疾儿童进行辅导,充当“小老师”,为困境儿童营造积极向上的新环境,参与社会融合活动,以促进他们认识自身价值、激发自我发展的动力。
3.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保障。一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救助,进一步畅通困境儿童保护信息,拓宽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渠道,及时为有困难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帮助。二是开展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教育部门在课程上大胆创新,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儿童自尊、自立意识,并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广泛开展巡讲活动,推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知识普及。公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帮教工作。今年以来,成立了“励志班”和“专门学校”二十中,经过军事化封闭管理学习,首批学生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明显增强。卫健部门组织志愿团队重点关注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测试、心理治疗;开通心理服务热线,提供心理辅导。
四、关于“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建议的承办情况
鼓励支持社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救助行动,通过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及走进社区、学校、家庭等活动,全市各部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宣讲,其中:钦北区“安全首席官”女警宣传队到校开展宣讲互动活动260多场次;市妇联开展“学党史 送党恩 传家风”家风家教大巡讲40多场,发布“钦州幸福人家”家庭教育微视频68条;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期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困境儿童保护救助渠道、关爱救助活动、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浓厚社会氛围。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政策链接和协同配合,持续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努力为困境儿童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协调推动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针对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会同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汇聚社会力量把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级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兜底监护工作,积极建立完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障,督促指导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相关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强化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每年召开培训至少一次,培训内容涵盖儿童主任工作内容及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引导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确保对儿童的关爱救助更加及时有效。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牵头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钦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日
承办人及电话:李璐茜 389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