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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按人数比例设置社区和配备干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人数比例配备社区工作者的办理情况
(一)抓好政策制定。市委组织部牵头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了《钦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专职化社区工作者采取选任和选聘两种方式进行,2000-3000户的按12-14人配备;3000户以上的按不少于15名人员配备。
(二)抓好人员配备。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工作实际,应配备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506名,其中,城中南社区8330户应配备15名,新兴社区3291户应配备15名。在今年新一轮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已选任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351名,对缺额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督促各县(区)制定选聘方案,向社会公开选聘,并要求今年8月底前完成选聘工作。目前,钦北区的选聘方案已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钦南区的选聘方案已经钦南区人民政府专题会通过,提请钦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灵山县、浦北县的选聘方案待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抓好待遇保障。建立“三岗十八级”报酬体系,把实施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后新增财力支出部分由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全市财政每年增加1000多万元,用于保障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并按规定给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有体检、年休假等福利待遇,解决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确保社区工作者工作有甜头、晋升有奔头,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培育社会力量。市民政局以推进建设镇(街道)社工站为抓手,培育壮大了基层社工人才队伍,引导社工参与城乡社区民生服务,较好满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提升了城乡社区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已推进建设32个镇(街道)社工站,覆盖48%镇(街道)、覆盖291个村(社区),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72场次,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00多个,辐射受益群众近10万人次。7月22日, 全区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关于按人数比例设置社区的情况说明
(一)社区设立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决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所在地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社区设立的程序
随着城市社会发展,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城中南社区居民户数已达8330户,远超原来社区设立的范围,客观影响社区服务水平提升。根据社区设立的政策依据,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将城中南社区分设的程序如下: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城中南社区居民的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城中南社区分设工作方案,报请钦南区人民政府审定实施,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社区设立业务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钦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和《钦州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结合部门职责,联合钦南区民政局、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深入城中南社区开展调研,了解城中南社区居民意愿,指导钦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制定社区分设工作方案,按照社区设立的政策依据和法定程序指导社区分设,统筹组织、人社、卫健和文体部门资源建立健全新建社区工作服务机制。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社区干部选聘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审批选聘方案后,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督促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试等程序进行,力争今年完成社区干部选聘工作。
三是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培育社区多元治理新兴力量。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推广“社工+志愿者”、“社工+慈善”协同机制,支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动员社工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精准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和服务需求,激发社区多元治理活力。推进“党建+社工站”。实施一个办公场地、一个功能定位、一支服务队伍、一套运行制度、一个组织标准等“五个一”标准化运营机制、社工人才激励机制、社工人才阶梯式培养机制,打造“1+N”民生公益服务圈。加快实施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和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三年(2021-2023)行动,确保2023年底前全市实现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构建“一县(区)一中心,一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全域社工服务体系,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高质量落实民生保障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工作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给予的理解和支持。
钦州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承办人及电话:李炜霞 3233880 17307777936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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